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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Uber在台違法營業,不僅影響乘客安全也衝擊計程車業,為此,立法院今天(16日)三讀通過「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」,針對沒有依法申請經營汽車或電車的運輸業者,大幅加重罰緩,最高可罰新台幣2,500萬甚至可以勒令歇業。

有鑑於Uber汽車美容違法派遣小客車載客,嚴重影響台灣8萬多名合法計程車駕駛人的工作權益以及消費者權益,雖然地方政府多次取締,但現行罰則還是無法有效嚇阻Uber違法載客行為,因此,立法院16日三讀通過「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案」,以加重罰則有限公司設立方式保障合法業者以及乘客。

新法條文指出,如果沒有獲得核准就經營汽車或電車的運輸業者,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,500萬元以下罰緩,並可以勒令歇業,這比現行的新台幣5萬以上15萬元以下罰則,大大提高罰緩比例台中公司設立登記;而針對非法營業的司機,新法祭出吊扣車輛牌照、駕照4個月到1年,最重還可以吊銷處理,且2年內不得重考。

參與修法的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表示,Uber來台4年,期間沒有執照也沒有納稅,這對乘客及運輸業都沒有保障,況且Uber在委員會審議時,還公然刊登廣告挑戰公權力,更是政府跟立法部門絕對無法忍受的行為。鄭運鵬說:『(原音)其實Uber本身沒有納稅、納保也沒有納管是非常明確的,所以Uber刊登廣告之後,一個被判違法行業,大幅挑戰公權力跟政府威信,這點本來就沒有辦法接受,不要說立法委員,政府跟整個社會都無法接受,所以造成為什麼會讓公路法修正一下通過的主因。』

鄭運鵬表示,提高罰則只是手段,目的是希望Uber可以合乎台灣法令,讓業者在合法的前提上,有公平的競爭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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